一、申請
1. 企業登錄“全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”如無賬號,需注冊,審核通過后即可登錄。
2. 登錄一體化平臺后,填報有關信息,生成打印申請表,企業簽字蓋章后掃描上傳至一體化平臺,并將材料報所在設區市主管部門。
二、地市核驗
1. 設區市主管部門工作人員登錄一體化平臺,核驗上傳證明材料與原件是否一致,是否真實,在系統上填寫核驗意見。
三、受理
1. 省廳行政審批大廳在全省一體化平臺予以受理,平臺自動反饋《受理通知書》
2. 涉及交通、水利、通信、鐵路資質的,仍按照原渠道辦理,轉送省直有關部門審查,省直部門將審查意見反饋省住建廳。
不屬于許可范疇或不屬于省廳行政大廳職權范圍的,不予受理,告知申請人向有關部門申請
四、審查
1. 二級資質:業務處室組織專家審查材料,將審查意見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網站予以公示,公示期7天。
2. 三級及勞務資質:審查單位為市審查部門,審查意見在山東政務服務網市級站點公示。
3. 審查結果同時在一體化平臺內反饋。
4. 未達到有關標準的企業,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決定,在一體化平臺上通知企業。
五、證書送達
達到有關標準擬核準同意的企業,且公示結束無異議者,打印證書,送審批大廳。審批大廳將資質證書郵寄到企業留存的地址及聯系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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